财政部:十二五期间有可能征房产税
“十二五”期间,房产税改革将稳步推进,个人房产逐步纳入征税范畴。这是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在光大证券2011年度投资策略会上表示的。
周传华表示,由于目前税源少且结构不合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能力低,绝大部分靠中央返还和转移支付,因此,“十二五”期间要构建结构合理的地方税收体系,改革重点将是建设一个能够保证地方政府拥有稳定收入的税收体系,而房产税正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在“十二五”期间房产税改革将得到稳步推进。但他并未透露个人房产纳入征税范畴后的起征点,也没有说明“个人房产”是否包括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专家称经营性房产开征新房产税条件基本成熟
在近期召开的中国土地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上,数十名国内外专家学者及政府官员研讨了房地产税制改革。昨日记者获得的会上资料显示,深圳房地产评税技术标准已经从2006年开始起草,到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七稿。会上专家透露,商业地产按评估值征税的技术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很多地区已经在二手房交易当中运用模拟评税技术。
把居民住宅也纳入新的房地产税制之中,已经成为共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专家组组长倪红日认为,围绕房地产税制进行改革,对居民住宅也纳到新的房地产税制当中。这个过程当中,主管部门的认识正在沿着这个方向在走。
目前讨论的房产税改革中,计税依据改为按评估值征收的呼声最高。而国家其实已经一直早作准备。“房地产评税技术”就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从2004年就开始第一批,当时有6个地区进行“房地产评税技术试点”,而2007年试点再次扩大,现在试点范围已扩大到全国各个省市中选一个城市。
倪红日认为,中国从2003年到现在,对房地产税制改革一系列技术性的准备工作已经得到了实质性的突破,对经营性房地产大面积用新税制开征房地产税的条件基本成熟。而问题难点是在于对个人住宅征税。因为居民住宅房地产征税现在的信息系统并不是很健全,在不健全的情况之下,没有办法全面控制整个居民住宅全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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