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土督查追缴土地出让收入57.62亿元
日前,国土资源部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2008年、2009年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首次在全国大范围、全方位开展。截至目前,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派驻全国的9个督察局分别约谈了土地违法严重的9个市(县)政府的一把手。总体来看,土地管理形势处于可控的状态,土地违法案件明显减少。
违法用地案件高发势头得到遏制
督察结果表明,中央土地调控政策进一步落实,东部地区很少出现明显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用地问题。土地督察和执法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解决土地违法问题的作用明显,违法用地案件高发的势头得到遏制。
去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全国77个地级以上城市2007年~2009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例行督察。监督的重点是除青海、新疆、西藏外24个省(区)的省会(首府)城市、4个直辖市和大连、宁波、青岛、厦门4个计划单列市。总计审核土地卷宗13万件,涉及土地785.79万亩,警示约谈了244名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第一次全面掌握了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利用管理的形势仍十分严峻
督察结果表明,当前土地管理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一些地方政府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不到位,违反土地供应政策供地用地。三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执行有偏差。在被抽查的56个城市中,有11个城市2009年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比例小于35%。四是土地闲置数量仍然较大。在74个城市中,有2242个项目存在土地闲置问题。五是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贷款,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六是一些地方政府违规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土地例行督察结束后,已经向有关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政府通报了所发现的问题,并发出了土地例行督察意见书。
今年将对60个地区进行土地例行督察
目前,各地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据初步统计,目前已追缴土地出让收入57.62亿元;复垦土地2.33万亩,收回闲置土地7275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79110亩;撤销违法违规政府文件37个;建议对788人进行党政处分,19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国土资源部称,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正在密切关注各地整改情况,各地方政府须在2011年第一季度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据悉,类似2010年这样大规模的土地例行督查行动,今后每5年都会开展一次,目标是对全国333个地级以上城市完成一轮例行督察。2011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继续加大督察力度,初步拟定对60个地区进行土地例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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