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火灾事发大楼外墙正在改造
失火住宅楼约168户人家,中老年人居多
胶州路728号,胶州路718弄2号,常德路999号,三幢楼位于同一个小区,三幢建筑加起来约500户左右。
着火的是小区1号楼(胶州路728号),整幢楼有28层,已建12年,为商住两用,一到三层为商户,一层有6户,整幢楼约168户人家,据附近居民说,发生火灾的楼虽称“教师公寓”,但实质上是商品楼。
“目前,不少楼房已经售出或者出租,居住在楼内的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主,也有一些老外。”其他两幢楼均为教师公寓。
事发时正进行外墙节能改造工程,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为工程总承包方,具体施工方为分包方。
胶州路728号,胶州路718弄2号,常德路999号,3幢楼位于同一个小区,这个小区也只有这3幢大楼。
着火的是小区1号楼(胶州路728号),整幢楼有28层,已建12年,为商住两用,整幢楼约168户人家,居住在楼内的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主。
一个多月前,小区这3幢楼开始了外墙节能改造工程,并很快搭起了脚手架和过滤网。一名现场施工工人表示,起火点位于大楼中部的外墙立面,起火原因初步了解为焊接火花引燃某种易燃物所致。
9月中旬开始节能改造
据知情居民介绍,节能改造主要是在原有的瓷砖墙面上削去一层,铺上泡沫和聚氨酯等保温材料,再涂上一层涂料。胶州路718弄2号楼住户董先生说,9月中旬开始,区政府就对胶州路728号和718弄2号、常德路999号这三幢楼进行外墙维护,据了解该项工程共花费3500万元。“为每家住户义务安装泡沫保暖层,还需要敲掉所有住户的门窗,统一安装更厚的、更安全的门窗。
“ 小区挂出的施工告示牌显示,工程名称为“教师公寓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静安区建设交通委员会”,施工方为“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
外墙面结构多为易燃物
现场的施工人员表示,外墙面由铁制脚手架、绿色的塑料过滤网、泡沫、聚氨酯以及木板等组成,多为易燃物。工人表示,着火点来自1号楼中部外墙面,并推测是工人在焊接时四溅的火花引燃了泡沫等易燃物。
昨天(11月15日)晚上,记者来到位于陕西北路北京西路的施工单位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确实为工程施工方,确切地说是总承包方,具体施工方为分包方。随后该工作人员以具体负责人不在单位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追问。
记者随后按照施工告示牌提供的信息,拨通了保温工程的负责人张先生的手机。张先生表示,自己是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保温工程项目,目前人在外地。据现场的工作人员向他反馈的消息称,着火点确实位于1号楼中部,初步了解为工人焊接时引燃某种易燃物所致。
张先生坚称,工程施工和所用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验收,引燃物不可能是泡沫或聚氨酯等材料,因为这些材料目前只铺设到大楼的12层上下,是否为过滤网或木板被首先引燃还在调查中。
住户曾劝阻“不当施工”
据718弄2号楼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住户说,施工队员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擦出火星,这给住户带来了安全隐患,“我们劝阻了多次,但施工队员都不听劝告,甚至还吸烟,乱扔烟蒂。”
居民表示,“事发的胶州公寓在2008年时,高楼的外立面还是红色的,去年到现在,换了一次,现在又要改动建筑的外立面。”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多种多样,包括:可燃易燃物多、电气线路故障、开关和配电箱安全、电焊作业、照明用电混乱、乱丢烟头、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或不符要求、员工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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