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不断长高 举报半年叫不停
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职工华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房。从华某打地基开始,华某的邻居——于都县地税局副局长蓝冶萍就向国土等部门举报,相关部门也采取了措施,但最终还是建成了一栋两层的楼房。
而面对既成“事实”的违章建筑的拆除,相关部门仍在踢皮球。蓝冶萍认为自己举报已经“到位”,但他不知道何时才有一个答案。
副局长举报邻居违章建筑
蓝冶萍是于都县地税局的一名副局长。平时,他为人低调,可是最近的一件事情却让他异常郁闷。这缘于蓝冶萍投诉于都县国土局行政不作为。
19日上午,蓝冶萍带记者来到铁山垅钨矿丰田矿区职工福利宿舍1段,他指着自家房子右侧一栋正在建的两层房子说,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山垅钨矿”)越权向职工华某批建住房,华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建房。而这栋房子的用地也已经被于都县国土局认定为违法用地。
“这栋违法建筑建成后,将影响我家的采光。”蓝冶萍称,房子基本上是在他举报的过程中建成的,现在已为既成事实了。
此时,华某刚从外面回家,她看到蓝冶萍立即关上门。记者试图敲门采访华某,但她一直没有回应。
两层楼房在举报中建成
蓝冶萍介绍说,4月30日,他发现邻居华某在打地基准备建房后,立即向铁山垅镇国土所所长口头举报,并强调应及时制止华某的违法行业,一旦违法建筑成了事实,执法难度就会很大。
铁山垅镇国土所曾派人要求华某停止此行为,但华某仍然置若罔闻。蓝冶萍遂向于都县国土局书面举报此事,该局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这次,蓝冶萍认为国土部门应该会对华某的建房行为进行查处。
但半个多月过去后,华某已经开始砌墙了。
蓝冶萍再次来到于都县国土局,要求立即查处。但该局工作人员耐心地告诉他:“不要急,局里正在按照法律程序走。”蓝冶萍只得继续等待。
6月12日,县国土局向华某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这让蓝冶萍看到了一线希望。
可是,这一纸通知书对华某根本不起作用,华某的房子仍在继续施工,楼房已建到一层。为此,蓝冶萍第三次来到于都县国土局,催促执法人员尽早采取措施。工作人员告诉他,该局已向赣州市国土局请示了,回复称,该局的执法程序不能再走下去了,而且违章建筑应由规划局负责。
“此时,华某的违章建筑已经做到第二层了。”蓝冶萍表示自己难以理解,自己向国土部门举报了几个月,现在国土部门却把责任推到了规划部门。
10月9日,蓝冶萍第四次来到国土局。该局信访办主任曾红建给他提供了赣州市国土局关于对于都县国土局《关于处理铁山垅钨矿华某建房的请示》的复函。蓝治萍称复函并没有明确表示于都县国土局的法律程序不能走下去了。之后,两人发生争吵。
而此时华某的违法建筑仍在建。
□国土局: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违法
19日,记者来到于都县国土局采访此事的进展。
“国土部门在6月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为何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华某的违法行为?为何至今这个法律程序还没走完?”面对这一质疑,于都县国土局副局长朱红武解释,该局是按照赣州市国土局给该局的复函来执行的,现在违章建房不归国土部门管,归规划部门管。
那么,县国土局在请示市国土局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同时对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呢?对此,朱红武则称,这个事情,市局已经给了答复。
此说法却遭到蓝治萍的否定,“市局的复函并没有对华某占用房前空坪建房的行为给出明确的答复,只是要求华某要及时办理土地变更手续,以及华某的违章行为应由规划部门处理。”
朱红武随后将记者带到该局信访办主任曾红建的办公室。
“那何以国土局在刚受理举报时,未立即制止华某的违法行为,非要等到违法建筑已成事实,才移交给规划部门处理呢?”记者问道。
曾红建解释说,华某在铁山垅职工家属的院子里建房,是经过矿山同意,并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作为国土部门,在程序上,应该做变更土地登记。
对此说法,于都县国土局《关于蓝冶萍信访的答复》中却是另一个提法:“华某未经国土局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占用国有土地建房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可见,对华某的行为已明确定性,而且国土部门在6月12日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对于为何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华某的违法行为,曾红建的解释是,首先,该局到实地调查回来后,在未完全搞清楚的情况下,就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后来,局里专门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要严肃查处,也就是给予行政处罚;另一种意见就是不能给她依法查处,因为是国有土地,况且矿山已经同意她建,不存在侵权,也不存在要求行政许可的问题,只是土地使用权发生变更。
曾红建说:“再者,国土部门并没有给华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
□镇规划所:建房办手续不经镇政府批
采访中,朱红武一再强调,查处违章建筑由规划部门负责,不归国土部门,否则就是行政乱作为。
随后,记者来到于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该局段副局长告诉记者,自《城乡规划法》实施以后,县城的违章建筑由该局负责拆除,但铁山垅钨矿的违章建筑的执法主体属于当地镇政府。
可是铁山垅镇规划所闵所长却对记者表示:“这个事情应该由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他抱怨道,铁山垅钨矿建房办手续,从不需要经过镇政府批准。况且,该钨矿属正处级单位,而该镇只是一个科级单位,执法难度很大。
蓝冶萍向记者抱怨道,举报一圈下来,从最初的违法用地“茁壮成长”为一栋两层的违章建筑,“华某的违法用地的行为原来还有国土部门管,而随着他的举报,违章建筑成为事实后,相关部门却开始相互踢皮球,变成没有人来管?”蓝冶萍不知道,这样举报下去,还有没有意义和结果。
“严格执法才能维护公平和正义”
23日,江西省政协常委许小欢在了解此案的情况后表示,1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体现法律的权威,只有执法部门能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称,《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公信力、拘束力、执行力,国土部门作为行政主体应当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不能只说不做,对自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依法执行,听之任之,放纵违法行为。违法用地如果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国土部门理应依法查处,用后一个违法行为证明前一违法行为与己无关,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结果只能是纵容违法行为,让违法用地行为合法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