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装修设计论坛 北京多维龙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http://dw66.net/zxzsck/index.asp) -- 建筑行业动态 (http://dw66.net/zxzsck/list.asp?boardid=4) ---- 银川商品房面积缩水按原售价3倍获赔 (http://dw66.net/zxzsck/dispbbs.asp?boardid=4&id=1103) |
-- 作者:weiany2000 -- 发布时间:2011/10/7 15:58:25 -- 银川商品房面积缩水按原售价3倍获赔 银川商品房面积缩水按原售价3倍获赔 《条例》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违反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验收不合格房屋交付使用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以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罚款。经返修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应当调换或退房,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针对购房者最为担心的房屋面积“缩水”问题,《条例》作出规定:销售的商品房面积,应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定。违反条例规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经鉴定建筑面积短少的,其短少部分按原平方米售价的2至3倍给购房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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