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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iany2000
--  发布时间:2013/12/4 10:35:37

--  配套设施建设 开发商要书面承诺

配套设施建设 开发商要书面承诺


 11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经修订的《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明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许多新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小区配套承诺,交付条件等。


  违规可处5万-10万罚款


  估计很多市民有这样的买房经历:在售楼部,销售人员把配套吹得天花乱坠,但交房才发现,这些配套不是没有,就是大幅缩水。对此,经修订的条例有了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开发建设方案对开发项目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产权界定、移交使用等事项书面承诺,并在办理预售许可手续之前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自预售当日起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这就意味着,若开发商违规,一方面将面临限期整改,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购房人也可将承诺书作为重要的起诉证据。条例中规定的配套设置,除了购房人基本生活所需配建的给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宽带、有线电视、小区道路和绿化、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外,还包括羽毛球场、篮球场、游泳池、幼儿园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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