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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iany2000
--  发布时间:2013/12/24 20:54:50

--  新国标规定实木超70%才能称实木家具

 新国标规定实木超70%才能称实木家具


  以前,实木家具的界定标准确实很模糊,自2009年5月1日,新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首次严格明确了“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以及“实木贴面家具”具体定义。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家具构件必须达到70%以上的实木标准才能称其为实木家具。一些商家所说的“纯实木家具”、“原木家具”、“环保实木家具”,国家标准中没有提及,虽不属于规范提法,但消费者需要特别留意其中的文字游戏。


  根据2001年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规定,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家具名称必须反映真实属性,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使用说明必须对国家有关要求和指标给予说明,并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等。


  如商家无法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应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中备注家具的木材使用品种和部位,消费者在定做家具时要有主动签订合同的意识,并在合同中细化家具的样式、板材的材质、规格、五金件的质量等。另外,在签订合同前,消费者最好能查阅相关资料,或者找熟悉情况的朋友陪同,确保自己做到心中有数,即便是以后家具发生质量问题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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