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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iany2000
--  发布时间:2014/2/1 15:29:59

--  自住房延续旧制度 受益者仍是地方政府

自住房延续旧制度 受益者仍是地方政府


刚刚闭幕的北京市地方“两会”上,首次将自主型商品房明确为“共有产权住房”。此类房屋将按照“限房价竞地价”模式推广,今后将有5万套供应,满足“夹心层”需求。


  大建自住型商品房本意是缓解住房困难,动机是值得称道的,但必须关注到具体执行中的隐忧。首先,北京每年新增人口为50万,还有大量旧有人口的改善型需求,现有供应量仍然不足,大量“夹心层”仍然会选择到市场购买商品房,自主型商品房会挤占普通商品房供地,而政府又不愿意放弃土地财政,推出的“竞地价、竞配建自住型商品房面积”的土地出让模式,会迫使开发商依靠抬高普通商品房售价来弥补地价损失。


  与此同时,加之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不断上涨,而房屋售价被严格限制,开发商利润过低,不仅会使得开发商无意开发自住型商品房导致供应不足,也会导致最终房屋质量难以与正规商品房媲美。


  事实上,无论从价位、土地供应模式还是二次出让方式,自住型商品房延续旧有的保障房实物出售的供给模式。这一模式存在“退出难”,而且自住型商品房一旦建成,最大的受益者是地方政府,此类房屋不仅能充保障房之数,还可以坐收土地财政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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