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建保障房 “良策”OR“歪方”
公积金建保障房 “良策”OR“歪方” 我们知道,住房公积金与保障房建设两者都各存难题。住房公积金,尤其是二三线城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并不高,巨额闲置资金“沉淀”得不到充分利用。而且,通货膨胀影响下,公积金一直处于贬值状态,面临着如何保值增值的问题;而保障房恰恰相反,资金一直是困扰保障房建设的大难题,保障房建设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从以上角度来看,“公积金援建保障房”既为闲置贬值的公积金找到了保值增值的新途径,又为资金缺乏的保障房建设找到了新来源,看上去不失为“一举两得”的“双赢”之举。 然而,所谓的“双赢”细究之下其实弊端重重。首先,缺乏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的真正“主人”不是住建部,也不是地方政府,更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而是缴存职工,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挪作他用;其次,存在资金风险。除了有可能被移用或贪腐以外,公积金援建保障房本意是为着保值增值,但保障房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其收益率不会过高,一旦公积金建保障房出现赔本现象,公积金本金安全很可能深受其累;第三,政府有推卸责任之嫌。保障房建设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地方政府已从土地出让金中取得大量收入和资金,本该用来加大支持保障房建设,但保障房建设依然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问题,这是谁的问题?想要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政府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该从公积金找齐。 办公室装修公司 www.dw66.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