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驳斥扬州奖励购房补贴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网友驳斥扬州奖励购房补贴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署名“杨红旭”的博客文章说,支持成品住房建设和消费无可厚非。但在当前特殊的房地产政策环境下,笔者有三点不同意见。 第一,促进成品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应主要体现在帮助开发建设方,因为既然强制性地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了装修房比重,就应给予相应的政策配套。而对于购房者的政策优惠,比较难于把握政策尺度。 第二,退一步讲,鼓励个人也并非全是错。然而,拿全体纳税人的钱,去补贴某些人购买商品房——纯粹的市场交易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公正,值得深思和商榷。只有政府刺激市场时,才需要这种政策。 第三,再退一步讲,即便是一定要补贴购房人,也得考虑范围。财政补贴属转移支付,对于个人一般用在社会保障、救危扶贫方面,需要严格界定对象,比如低保人群。扬州市要求:对于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属于普通住房的,对购房人给予适度的奖励。显而易见,针对的是房子,而不是购房人。其前提假设是:购普通房的人,多属普通收入群体,且用于自住。 中国江苏网署名吴江的文章说,财政真要有这闲钱,倒是不如用在保障房建设,或是补贴那些“没买过房”、“买不起房”的市民来得*谱。 北京办公室装修公司 www.dw66.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