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囤地禁令出台 上海遭遇执行困境
新囤地禁令出台 上海遭遇执行困境 早在两年前,上海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简称上海市规土局)就出重拳对闲置土地加以管理,但这一地方性的政策,在一段时间内并未对囤地予以实质性的惩处。 本次修订后,《办法》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更为具体细化。《办法》出炉之前,由于界定不够明确,有开发商在土地上打下几棵桩,就自称“已动工”,应付检查。但修订后的《办法》中规定:如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都将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据此,自2012年7月1日起,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将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如未动工开发满两年,土地可按规定被无偿收回。 记者了解到,《办法》由国土资源部出台,而上海的闲置土地问题由上海市规土局负责,上海市以下同时设有各个区规土局。早在两年前,上海市规土局就曾针对上海的囤地现象,给出非常严厉的警告。但这一地方性的政策并未带来实质性的惩处。 2010年1月,上海市规土局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闲置土地登记的公告》(简称《公告》)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于当年3月22日前完成登记。并明确一旦被认定为存在闲置土地的问题,政府将根据闲置时间,采取收取闲置费甚至收回土地的措施。 《公告》一出,引起上海房地产业界的担忧。有观点认为,由于当时土地市场供应紧张,政府态度较为严厉。加上上海闲置土地情况复杂,政府方面意在施压于企业,加快解决遗留的问题。但《公告》发布后,并未传出受罚案例。在上海,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很多。有因为动工手续烦琐,时间太长导致开发推迟,也有因为市政规划、动迁受阻等原因造成的闲置。 北京多维龙业装饰 www.dw66.net 北京办公室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