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废之争 多元利益的博弈
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废之争 多元利益的博弈 资料显示,我国内地商品房预售制度由香港引进,始于1994年,俗称“买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房者,并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把预售制度和按揭制度归结为房地产市场制度中的两大基石。 过去多年,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开发商的一大资金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定金及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已占到房地产开发资金的30%以上,形成了与房企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三分天下的局面。 随着时间的推进,预售制的弊端已经凸显。“预售对市场有一定的作用,但也产生了一定的市场风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曾表示。 她指出,国房景气指数八个指标,与两个因素高度相关,即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中的银行贷款增速、定金和预售款。秦虹指出,当前楼市住宅金融属性放大,已经透支了真实的需求。“要高度警惕房地产金融资产属性的放大,去杠杆的政策应是最有效的控制性政策。”她说。 预售制正是房地产行业金融化和高杠杆的存在基础。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它使得商品房的投资属性无限放大,从而助推了泡沫的生成和膨大。取消预售制曾在2005年、2010年引起激烈的讨论。中国社科院前不久发布《中国住房发展(2012年中)报告》建议,在目前开发商商品房库存量较大的条件下,适时取消期房预售制度,有利于控制开发商资金链促其快建快销。 北京多维龙业装饰 www.dw66.net 北京办公室装修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