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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警方破获特大销售假水泥案 将散装水泥和粉煤灰按比例搅拌充名牌
“我们也就把散装水泥和粉煤灰按一定的比例混在一起,进行搅拌……”经营部生产工人交代了生产流程,证实了经营部以标号为42.5的散装水泥混充进一定比例的粉煤灰进行搅拌后,灌装成标号为32.5的袋装水泥进行销售。对于商标问题,也有了准确答案:“赣东”、“虎王”商标系江西省某建材公司所有,邹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与此同时,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在银行的大量货款进出进行分析,办案民警发现其销售区域主要在丽水、温州、台州一带,民警随即冻结了邹某在建德市信用社的涉案资金13万余元。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兰溪人唐某浮出水面。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提供账户、帮助结算资金、开具水泥出门证……他是不折不扣的“管账先生”,3月13日,唐某被刑事拘留,涉案资金19万余元被冻结。
“邹某是建德市大同镇人,在兰溪人生地不熟,要想在水泥之乡兰溪市灵洞开水泥厂,难度可想而知,没有兰溪市本地人的支持是很难立足的。”办案民警说,当时就想到邹某办经营部不可能单枪匹马,肯定还有同伙。根据分析,民警发现邹某租用兰溪市第五水泥厂场地的协议书是假的,第五水泥厂场地的实际租用人是兰溪市灵洞乡的范某。4月18日,范某迫于压力来到兰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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