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强拆到复建 文物的真实性遭破坏
从强拆到复建 文物的真实性遭破坏 2013年6月11日凌晨,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无证强拆了其工地内两栋有保护价值的民国建筑(门牌号为诗书路69、69-1、71号)。粤剧名家“万能泰斗”薛觉先先生曾在此居住。而这两栋建筑此前已被列在广州市历史建筑(第一批)推荐名单内,建议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留。 对于这起事件,广州市政府的调查将之定性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违法事件,应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要求发展商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港资)复建被违法拆毁的民国建筑,并由该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复建工程将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了文物建筑修缮原则,即“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专家赵玉春认为,文物保护法是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对文物建筑的破坏,体现了文物建筑的价值内涵,即文物建筑必须具有真实性。文物建筑的真实性不仅仅是个粗略的外在表现形式,更重要的是其在初建和历史进程中所保留的形制、结构、构造、材料和制作工艺等真实的历史信息。文物建筑一经拆毁后即便重建,其原来保留的历史信息也不复存在了。 北京多维龙业装饰 www.dw66.net 办公室装修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