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能源规划量化指标征求意见
“十二五”能源规划量化指标征求意见 “2015年国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将达4.7亿吨标煤,约占能源消费总量11.5%。其中,水电2.8亿吨标煤、核电0.9亿吨标煤、其他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为1亿吨标煤。” 9月5日,国务院参事、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徐锭明在“2011中国清洁燃料高峰论坛”上首次透露了“十二五”能源规划的量化指标。 在能源政策约束下,煤炭在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有望下降。 按照初定发展目标,2015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所占比例将由2010年的70.9%下降到63.6%,减少7.3个百分点。 能源消费增速下降1个百分点 2015年,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为36.3亿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38.2亿吨原煤,折合26.1亿吨标煤;石油消费5亿吨,折合7.1亿吨标煤;天然气消费2300亿立方米,折合3.1亿吨标煤。 徐锭明表示,上述各项指标已被纳入《能源“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目前仍在讨论。徐并称,“十二五”期间全国能源消费年均增长为4.8%,低于1980年以来年均5.8%的增速。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11.4%。而徐锭明透露的讨论中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比纲要要求高出0.1个百分点。 有专家预测,煤炭消费占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相当于增加4000万-6000万吨标煤的其他替代能源。 徐锭明给出的数据显示,2010年水电、核电、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分别为2.1亿吨标煤、0.2亿吨标煤、0.3亿吨标煤,总量为2.6亿吨标煤,而“十二五”期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有望增加2.1亿吨标煤。 此外,在“十二五”能源规划中,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也要提高,比例由2010年的4.9%,提高到2015年7.5%。不过,这一数据仍与24%的世界平均水平有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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