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人居用地面积最高不超49平米
北京规定人居用地面积最高不超49平米 到2015年,本市10%新建建筑将为绿色建筑。北京市正式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地方标准,对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等在内的人居用地面积设定了限制,最高不超过49平米。 今天上午,本市举行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进会。市住建委副主任冯可梁介绍,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十二五期间,本市计划新建绿色建筑3500万平米,到2015年,绿色建筑比例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0%以上,各区县均应完成一定数量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到2020年,本市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比重将达到或接近世界城市水平。 今后,凡政府投资的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均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其增量成本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重要功能性园区应建成绿色低碳园区。 同时,“标准”中提出,为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将控制人均用地的上限指标,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四项用地面积。 北京市依据实际人口居住现状,居住区人口按每户2.8人计算。据此,规定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低层不高于49平方米,多层不高于32平方米,7到9层的中高层不高于27平方米,大于或等于10层的高层不高于17平方米。 北京多维龙业装饰 www.dw66.net |